2月10日,新华文轩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新华文轩有关领导同志任职的决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新华文轩党委书记、董事长周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新华文轩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刘龙章宣读集团党委决定: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李昆兼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并推荐其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相关职务任命按法定程序办理。同日,新华文轩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聘任李昆为公司总经理,提名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昆同志1971年7月出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熟悉文化产业发展规律与现代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历任四川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综合管理科科长、事业发展部副主任、四川欣闻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部主任、消费质量报社长、社委会主任,集团办(党委办、保卫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曾挂任华西都市报副总经理、华西都市报社委会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